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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新修订《价格条例》下月施行

2017-08-28 17:57: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银川8月28日消息(记者徐升)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员会修订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新修订《条例》将规范政府定价、执法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并列出虚假标价等九大价格违法行为。

  

  发布会现场

  据悉,199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管理条例》出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已出现法律滞后的现象。新修订《条例》的颁布施行,有利于规范政府定价行为、执法行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加强成本约束和价格监管等法律手段;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条例》还将政府定价的行政责任转变为法律职责、法律义务,以法律的“刚性”弥补了政策的“弹性”。

  

  参会人员

  《条例》重点对经营者价格行为予以了规范。在明确经营者不得有价格法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基础上,细化了9类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价格行为:一是使用虚假或者误导的语言、文字、图片、视频、计量单位等标价;二是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等价格形式无依据、无相应参照价格;三是虚构原价、降价原因或者虚假优惠折价;四是在同一交易场所内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以低价招徕交易相对人而以高价结算;五是不标示或者不如实标示价格附加条件;六是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七是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八是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条例》规定,有以上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限期退还,无法退还或者拒不退还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为个人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发布会现场

  另外,《条例》进一步细化价格监督检查制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价格主管部门在市场价格总水平剧烈波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出现社会反映强烈或者集中举报的价格问题、重大价格政策出台或者变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即将来临或者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可以对相关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采取书面通知、约谈、公告等措施提醒告诫经营者、行业组织。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宁夏

宁夏新修订《价格条例》下月施行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员会修订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