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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籍人士首入珠海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

2017-08-11 17:1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8月11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胡冬梅)今天上午,珠海横琴新区法院举行首批横琴法院特邀调解员授聘仪式。此举是横琴法院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做出的新的努力。

  2016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为各地法院开展特邀调解工作提供了司法解释依据,有效地指导和推动了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根据该规定的定义,特邀调解是指人民法院吸纳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或者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活动。由此可知,特邀调解是将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交于法院编外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作了规定之后各地法院的实践证明,特邀调解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促进法院诉调对接发展的重要抓手。

  横琴法院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准确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落实特邀调解制度,在今年4月就将落实特邀调解制度写入《横琴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随后,横琴法院迅速开展建立特邀调解员名册的前期准备工作,向横琴镇人大、珠海市律师协会、横琴国际仲裁院、横琴公证处和澳门科技大学等8个单位发出《关于推荐特邀调解员的函》,向9名横琴法院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和2名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港澳籍调解顾问发出《邀请函》。随后,横琴法院得到反馈,收到23份《特邀调解员推荐表》、3份《特邀调解员个人信息表》。

  横琴法院准确把握入册人员、入册程序,对特邀调解员的推荐表和个人信息表进行了认真研究。据统计,26名特邀调解员人选中,含澳门专业法律人士4人,横琴公证员3人,横琴知识产权专业人员3人,其他还包括横琴镇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仲裁员和律师等,有的人选还具备双重身份。经过审查,横琴法院认为26名特邀调解员人选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第六条关于“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加入特邀调解员名册”以及“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符合条件的个人加入特邀调解员名册”的规定,均具备列入横琴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的条件。

  8月11日上午,横琴法院安排举行了首批特邀调解员授聘仪式,蔡美鸿院长等院领导向前来参加仪式的18名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横琴镇人大代表范仲严、珠海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副院长许智铭、横琴法院香港籍人民陪审员罗建伟、横琴法院澳门籍人民陪审员胡景光、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副教授刘英俊、北京市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琦鑫和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版权运营经理蒋俊钢等人参加了聘任仪式,现场领取了聘书。据了解,胡景光等26名特邀调解员聘期均为三年,其中有7名港澳籍人士。这是港澳籍人士在珠海法院首次进入特邀调解员名册,被聘任为特邀调解员。

  在授聘仪式结束之后,横琴法院组织特邀调解员们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数字法庭和综合改革展示室,并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的主要内容和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横琴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蔡志敏负责培训讲课,为特邀调解员们深入浅出地讲授了特邀调解的含义、作用、原则,特邀调解员的权利义务、工作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

  横琴法院非常重视特邀调解名册公开制度,有决心要将特邀调解切实发挥作用,在聘任仪式结束后,即向新闻媒体和前来法院的群众公开了首批特邀调解员名册。旨在让前来打官司的群众,在进入法院大门伊始,就可以了解到特邀调解的解纷途径,注重对彻底化解纠纷的引导。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广东

港澳籍人士首入珠海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

今天上午,珠海横琴新区法院举行首批横琴法院特邀调解员授聘仪式。此举是横琴法院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而做出的新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