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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成效明显

2017-08-08 16:2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88消息(记者徐志强)2017年上半年,为维护辽宁省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碧海2017”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省海监渔政局立足工作职责,发挥协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执法成效显著。全省海监机构共查获非法采、运砂船只13艘,立案11起,结案7起,移交公安部门刑拘2人,收缴罚款775万元。

  依法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是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的举措。省海监渔政局对此项工作高度关注,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经省厅同意制定了《辽宁省2017年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利用机构整合优势,增强大连、锦州两个分局的海监工作职能,组织利用在海上执行任务的海监、渔政船艇开展执法行动,对非法采挖海砂行为给予了有效控制。 

  3月份,省海监渔政局接到信息反馈,在绥中海域有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情况,省海监渔政局指派锦州分局在外执行任务的中国渔政21009”船马上前往该海域,当场抓获了两艘正在进行非法采砂作业船只,执法人员对其中一艘运砂船进行了行政处罚,另一艘采砂船移交葫芦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同时将非法采挖海砂的两名主犯刑事拘留,给违法人员以强烈震慑。通过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出其不意的打击效果,开展了海洋行政执法与公安执法相衔接的执法机制。本次专项执法行动得到赵化明副省长的充分肯定。 

  414,省海监渔政局联合省国土资源厅、省海警总队和海事局召开了打击非法采运海砂联席会议,制定了《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海警总队和辽宁海事局打击非法采运海砂联合执法方案》,现已印发实施。

  省海监渔政局根据辽宁海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大连、营口交界海域,兴城市海域,绥中县海域,以及群众举报、反映违法行为较多的海域为重点执法区域,采取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本地区查处和异地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 

  331省海监渔政局得到线报,大连瓦房店海域有采砂船只活动,省局以下达执法任务书的方式,指派营口市海监支队、老边区海监大队两艘执法艇开往该海域开展异地执法行动,由于判断准确、出击果断,成功抓获3艘涉嫌非法采砂船只,有力打击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此次行动开创了全省海监系统各市、县之间异地派遣执法人员交叉执法的新模式,充分显示了执法机构调度顺畅、配合默契、行动迅速的特点,保持了对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不断增加,暴力抗法行为愈加明显,他们通过监视执法船只、威胁执法人员、诽谤执法负责人的方式千方百计阻挠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带来极大的压力和风险。各级海监机构执法人员立足岗位、不畏艰辛,顶住压力和风险,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对重点海域进行定点站位,与违法分子做坚决的斗争,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日常定点站位监管等灵活多变的执法方式,使我省上半年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海监机构打击非法采挖海砂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航程1000余海里,派出执法车辆30余台次,行程2000余公里;执法人员实施登船检查70余艘次,检查采砂、运砂船50余艘次。其中,省局查获非法船只2艘(葫芦岛海域)并移交绥中县海监大队立案查处;营口市海监支队查获非法船只7艘(大连海域),立案7起,结案3起,收缴罚款274万元;绥中县海监大队查获非法船只4艘(葫芦岛海域),立案4起,结案4起,收缴罚款501万元。下半年,省海监渔政局将继续在省海洋与渔业厅的领导下,克服困难,认真履责,坚决打击全省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辽宁

辽宁打击非法占用海域采挖海砂行为成效明显

2017年上半年,为维护辽宁省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按照中国海警局《关于开展“碧海2017”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和省海洋与渔业厅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