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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台新政调控房地产市场

2017-08-07 14:4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沈阳87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根据《关于加强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沈阳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

  沈阳市规定: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家庭唯一二手住房的,不予限售;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5年可上市交易;购买二手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起满2年可上市交易。

  沈阳市规定:今后,所有新申请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一律按照一房一价制度申报房源价格,且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6个月后可申请下调申报价格;备案价格不得超过申报价格且下浮不得超过5%,否则不予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这一制度设计要求开发企业必须根据住宅产品品质和市场需求精准定价,新房一旦定价过高,很可能成为卖不出去的库存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辽宁

沈阳出台新政调控房地产市场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获悉,根据《关于加强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讨论稿)》,在三环区域及浑南区全域(不含沈抚新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