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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院将保险引入执行悬赏工作

2017-08-02 20:2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8月2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杜琨)8月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举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签约仪式。据悉,这是贵阳中院继2016年12月推出“悬赏执行”措施基础上,以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在全省法院范围内首次推出的又一个执行新举措,为进一步拓展法院查人找物的渠道,提高案件执结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阶段,贵阳市两级法院在用好已有的执行信息化查控手段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云平台等大数据手段,不断提高执行工作查人找物的信息化程度,破解查人难找物难的执行瓶颈。但执行案件情况错综复杂,不少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在进入执行程序之前将资产变现、隐匿或转移,有的被执行人甚至改头换面故意躲避执行,导致信息化手段无法实现有效查控。为此,全国各地法院已在积极开展悬赏执行,发动社会资源和群众积极性,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但由于悬赏金额较高,部分有意申请悬赏的申请执行人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悬赏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悬赏效率和案件执结率。因此,贵阳中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以保险服务衔接司法实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携手推出“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贵阳中院在执行工作中的新探索、新尝试,在贵州尚属首次。

  据介绍,“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是专门针对执行的一款商业保险,只要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经法院决定同意后,申请执行人可选择投保“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缴纳悬赏金额10%的保费即可。人民法院和保险公司联手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广泛查找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在保险期间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即可按悬赏公告约定的金额获得悬赏金,该笔赏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公司承担。其中,提供财产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如个别案件因申请标的金额较高等特殊原因需要提高最高悬赏金额的,由申请执行人和保险公司自行协商。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贵州

贵阳中院将保险引入执行悬赏工作

8月2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举行“执行无忧”悬赏保险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