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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梳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办结情况

2017-07-26 12:59: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拉萨7月26日消息(记者索朗达杰)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推动主体责任,确保履责到位。各地市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传递到基层,抓住县乡党委这个关键,切实发挥县乡党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一线指挥部作用,特别是要强化党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推动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要转变理念思路,紧盯使用资金量大面广的重点地区,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环节,紧盯掌握项目资金管理审批权的重点人员,针对一笔资金、一个项目、群众反映的一个问题,实施监督、精准把脉,从面上监督向定点定向监督转变、综合监督向专项监督转变、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要突出监督重点,着重检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搞变通、缩水走样等问题;着重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私分截留、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着重检查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看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等问题。要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分类处置,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全面梳理排查,拓宽线索来源。由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各地市纪委、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参与,开展一次问题线索情况和查处情况大起底,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所有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和办结情况进行梳理排查,2017年7月底前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与同级扶贫工作机构的沟通对接,发挥扶贫领域“12317”举报电话和纪检监察机关“12388”举报电话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把执行扶贫政策、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改进干部作风等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畴,着力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形成震慑。

  加大督办力度,层层压实责任。规范督办程序,由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督办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定期筛选重要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须由自治区纪委查处的转自治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理,其他转地市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处理。地市纪委和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收到督办件后,要明确办理部门、责任人和办理时限,不得再向下级转办。对重大典型问题线索,自治区纪委将直接查办。明确办理时限,对扶贫领域重要问题线索督办件,办理时限一般为2个月,情节简单的要在1个月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原则上要在3个月内办结。严格办理质量,对扶贫领域重要问题线索督办件,要坚持问题线索不调查不放过、问题查不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不通报曝光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落实不到位不放过。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西藏;扶贫;办结情况

西藏:梳理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和办结情况

记者从西藏自治区纪委获悉,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