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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安顺市通报7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2017-07-24 10: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7月24日消息(记者孟海)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安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专项监察工作为抓手,严厉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安顺市纪委通报了7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1.西秀区双堡镇所坝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明安、原村委副主任彭启能优亲厚友问题。2010年西秀区双堡镇所坝村开展申报农村低保工作期间,韦明安、彭启能利用工作便利,分别将不符合申报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属纳入农村低保对象,违规套取国家低保补助资金10250.57元。2017年2月,韦明安、彭启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所得。

  2.西秀区杨武乡民政办负责人黄小刚套取移民搬迁房安置补助款问题。2016年杨武乡申报移民搬迁自建房补助期间,黄小刚利用职务便利,冒用屯寨村红土组胡某某名义,伪造生态移民搬迁一户一档资料,套取补助款7.2万元,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2017年6月,黄小刚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并退赔违纪所得。

  3.平坝区乐平镇凤凰村党总支书记汪德富挪用村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2016年5月,乐平镇凤凰村集体土地被征用0.6649亩,补偿金额22089元。汪德富将该笔款项21875.71元用于生活开支。2017年4月,汪德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所得。

  4.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黄马社区委员伍明才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7年1月,伍明才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利用工作便利,将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父亲伍某某、母亲杨某某评定为2017年度农村低保对象。2017年1月至3月,伍某某、杨某某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人民币共计1866.8元。2017年6月,伍明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5.关岭自治县关索街道高坡村支部书记吴坤忠、村委会副主任罗柱平违规收取居住、丧葬管理费问题。2009年至2017年期间,吴坤忠、罗柱平以高坡村委名义,向高坡村辖区外来人员违规收取居住管理费和丧葬管理费共计42人次66100元整,其中25338.8元用于支付高坡村办公费用和公益事业项目工程款,40761.2元存于罗柱平个人农村信用社账户上。2017年4月,吴坤忠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罗柱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6.紫云自治县格凸河镇旁如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健违规申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等问题。2013年5月,王健以其父亲王某某名义申报并获批享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2.23万元归个人使用。此外,王健违规将旁如村1575.28元群众资金长期滞留手中。2017年5月,王健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责令其将滞留的群众资金归还群众。

  7. 开发区宋旗镇平寨村委副主任王明镜将群众报装电表费占为已有等问题。王明镜在任平寨村支委委员、村委副主任期间,利用工作便利,向群众乱摊派费用,多收群众报装电表费25000元,并占为己有。2017年6月,王明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退还群众。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加强民生资金(项目)日常监管,确保民生政策项目资金落地落实,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紧盯民生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从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编辑: 杜静
关键词: 贵州

贵州省安顺市通报7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问题

据贵州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今年以来,安顺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以专项监察工作为抓手,严厉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安顺市纪委通报了7起民生领域典型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