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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委会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2151件 解决率98.77%

2017-07-22 15:5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7月22日消息(记者贾宜超)2017年上半年,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151件,解决12002件,投诉解决率98.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21.28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7.77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金额为4.55万元。

  在2017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按投诉性质划分: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5377件,占总量的44.25%;售后服务问题1601件,占13.18%;合同问题1375件,占11.32%;虚假宣传问题581件,占4.78%;价格问题469件,占3.86%;安全问题300件,占2.47 %;假冒问题229件,占1.88 %;计量问题134件,占1.10%;人格尊严问题35件,占0.29%;其他问题2050件,占16.87%。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量仍居总量第一位,这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6年同期相比,涉及合同性质和虚假宣传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相对较大,分别提升了1.96和1.18个百分点。

  2017年上半年,按商品大类投诉统计,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投诉量居前三位,这三大类商品也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交通工具类、食品类、烟、酒和饮料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不仅延续了一季度的下降趋势,而且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下降幅度最大,家用电子电器类涉及消费群体广泛,购买量大,引发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商品质量问题。交通工具类投诉主要表现为质量和合同问题。服装鞋帽类投诉集中在质量问题上,具体表现为:服装色牢度差,清洗后掉色且衣物变形、衣服袖子长短不一、裤子起球等;鞋类商品“三包”期内出现开线、断底,二次修理仍开胶,影响正常使用;定制的靴子穿着不合适等。服装鞋帽类在消费者的日常消费中所占比重较大,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时,经营者往往将责任推到消费者身上,以人为造成为借口不予退换,因此产生纠纷的数量也较多。

  2017年上半年,消费者在服务类投诉中,涉及生活社会、通信和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与2016年同期相比,除了通信服务类,生活、社会服务类,邮政业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银行服务的投诉比例有小幅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生活、社会服务类消费纠纷集中在服务的质量和合同方面,如餐饮、住宿服务和美容、美发等行业预付式消费成为投诉热点,消费者反映主要问题是:消费者中止消费退款难;经营者擅自变更预付费(卡)合同条约,拒不履行之前办卡时的约定等问题。电信服务类投诉的主要问题:资费不透明,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更改套餐业务,预存话费促销活动解释不清楚等。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主要问题体现在房屋装修质量以及经营者在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合同上的违约等问题。

编辑: 昌朋淼
关键词: 四川;消委会

四川消委会上半年受理消费者投诉12151件 解决率98.77%

2017年上半年,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151件,解决12002件,投诉解决率98.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