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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2017-07-12 23:2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7月12日消息(记者孙莹 陈屹)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检察教育培训的重点,真正让规范司法成为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要落实制度建设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坚持双管齐下,既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检察权运行机制的建立健全,抓紧修改完善现有制度规范,又高度重视抓好已有制度执行,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问责,发生问题“一案双查”“一事双查”。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下,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曹建明强调,要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加大救济和保障力度,迅速办理并及时反馈律师的控告申诉。要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八项公开”、同步录音录像、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领导干部和办案检察官任职回避等制度。

  他要求检察机关要弘扬“工匠”精神,坚持精细办案、精细管理,提升规范司法的品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案件全程留痕、节点控制、动态预警、流程监控、文书智能纠错等功能,有效防范和纠正不规范情形。抓紧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评查体系。

  曹建明说,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十三五”时期检务保障工作规划纲要,坚持以保障司法办案、司法改革、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与基层基础建设需要为重点,完善检务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打造“智慧检务”。要顺应时代发展趋势,抓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的落实。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建成覆盖四级检察院的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察决策支持、检务公开和服务等“六大平台”。全面部署应用升级后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各类子系统,继续优化系统运行保障。进一步加强试点和创新应用,推进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的落地实施,实现大数据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技术检察应用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全国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编辑: 张佳琪
关键词: 曹建明;检察机关;刑事案件

曹建明: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7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抓好规范司法行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