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

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开幕 周强提出三点建议

2017-06-08 18:14: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宁68日消息(记者许大为 孙莹)今天上午,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中国、东盟以及特别邀请的部分南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出席论坛。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表示,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的法院应共同努力,不断增进互信,进一步深化司法交流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法治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前来出席论坛的各国同仁表示欢迎。他表示,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的司法机关都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法院之间的交流合作日益加深,高层互访频繁,各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加强。20149月举行的首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达成许多重要共识,本届论坛的举办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水平,推动形成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贸投资法律环境和务实有效的司法合作局面,为中国和东盟、南亚国家的繁荣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周强表示,当前,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经贸合作和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形成了合作共赢格局。与此同时,跨境犯罪、涉外民商事争端持续增多,给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挑战。共同应对各类风险和挑战,公正、快速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是摆在中国与东盟、南亚国家法院面前的共同而紧迫的课题。

  为此,周强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深化审判执行领域务实合作。希望各国在坚持平等协商、互信互利、务实高效等原则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以及打击跨境犯罪、处理涉外民商事争端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彼此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执行生效裁判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共同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司法协助力度,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公正高效处理涉外民商事争端。各国法院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和司法机构职责范围,在国际条约框架内或按照互惠原则,互相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调查取证或提供有关法律资料,条件成熟时,可以继续深化在商事法律协调和司法协助领域的合作,相互承认和执行他国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探索建立司法协助的制度性安排。三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强交流互鉴。在司法改革、信息化等领域分享经验、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在法官培训、司法案例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等方面的合作水平,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周强表示,希望通过此次论坛,进一步了解东盟、南亚国家的司法工作状况和发展方向,了解各国法院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方面的成功经验,吸收借鉴包括东盟、南亚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司法文明成果,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以中国司法智慧、中国司法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缅甸首席大法官吞吞乌、东盟秘书处副秘书长穆赫坦、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米安·萨基卜·尼萨尔也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们表示,此次论坛的举办为拓展深化各国司法机构间的合作提供了重要机遇,为大家凝聚智慧、分享经验、改善司法制度提供了有利机会,要进一步强化中国、东盟及南亚国家间的司法合作,确立有效的跨境争端解决机制,维护各国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促进区域经贸发展,推动“一带一路”建设。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广西

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开幕 周强提出三点建议

今天上午,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在广西南宁开幕,中国、东盟以及特别邀请的部分南亚国家最高法院院长和大法官出席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