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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现4批次不合格粽子 企业主动召回产品

2017-05-27 13: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27日消息(记者刘天思)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在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来临之际,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北京市生产流通环节的粽子等时令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北京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上。

  4批次粽子初查不合格 企业主动召回产品

  记者获悉,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北京市大型商场、超市内共抽取产自北京、上海、山东、四川、辽宁、河南、浙江等省市的3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80批次粽子样本,由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查项目有:山梨酸、苯甲酸、糖精钠、甜蜜素、细菌总数、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菌群、霉菌、酸价、过氧化值、铅、总砷、黄曲霉毒素B1、硼砂、商业无菌等指标;初查发现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均是商业无菌项目。

  这4批初查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5-2,规格型号为280g (140g×2粒)/袋的“蜜枣粽子”,抽样地址为生产企业;北京长升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5-9,规格型号为计量称重的“红枣粽子”,抽样地址为生产企业;标称为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3-20,规格型号为280g/袋的“蜜枣粽子”,被抽样企业是位于丰台区新发地市场综合交易大楼三层的北京京利轩商贸有限公司;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5-7,规格型号为400克(100克×4)/袋的“小枣粽子”,被抽样企业是位于顺义区仁和镇新顺南大街的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目前,上述涉及到的4家粽子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已分别采取主动召回和下架措施。

  据悉,北京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开展了对粽子等时令产品经营企业的检查,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查看食品存放设施及环境是否符合产品存放要求,重点对粽子等时令产品的外包装、产品标识、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粽子的进货渠道、检验报告、台帐等相关内容进行检查。北京市大的商场、超市均能很好地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取生产厂商的相关资质以及产品的合格证明,检查中未发现销售的粽子等时令产品存在包装不合格或生产日期过期的现象,预包装食品标签也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标注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北京的高温天气比常年来得明显偏早,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和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特别是集体食堂、餐饮单位的饮食安全,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乳制品、冷冻饮品、瓶桶装饮用水等夏季热销和易腐易变质食品进行重点整治,督促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标签标识等环节的自查,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针对夏季微生物生长繁殖迅速易造成食品生产领域食物风险的特点,强化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性微生物、山梨酸等防腐剂、非法添加物等项目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提高抽检监测频次,增加抽检监测数量,强化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保证首都食品消费者安然渡夏。

编辑: 郑睿
关键词: 北京;不合格;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