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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海南交警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行动

2017-05-25 16:03: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525消息(记者许云 通讯员周平虎)为确保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61起至今年底,在全省组织排查整治重点车辆、重点道路安全隐患,严格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有效防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各地交警将积极会同当地交通运输、安监部门,组织力量深入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对六类重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排查,对重中型货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身侧后反光标识的,要责令限期依法依规粘贴;对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要禁止从事运输并限期整改;对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要督促企业、车主、驾驶人及时处理;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坚决予以强制报废。

  对六类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驾驶资格等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对驾驶证被注销或降级、有严重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满12分、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换证的,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当事人,提示相关法律责任,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所属企业。对六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因吸毒成瘾依法依规被注销驾驶资格的,要积极会同禁毒部门和派出所在强制戒毒、社区矫正环节收缴驾驶证件。

  G98环岛高速公路为重点,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控,及时查纠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要组织执法小分队,并协调派出所、农机等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要结合农村交通规律特点,突出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设置临时执勤卡点,开展突击行动,严格查处严重违法行为。

  加强对旅游大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严查“营转非”大客车以及旅游客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危化品运输特点,对危化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企业集中的地区周边道路开展突击执法检查。要对所有学校、幼儿园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状况开展全面检查,对使用报废、拼装、未检验车辆接送学生,聘用不合格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以及超员接送学生的,从严查处后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叠加处罚”。

  要加强对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的教育培训,严把出村口、出镇口、严防面包车、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出村上路,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设立劝导点,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加强领导和指导。要组织城市交通文明志愿者、交通协管员,在城市主要路口集中开展对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活动。

  每月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违法的六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公告一批终生禁驾名单,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运输企业,扩大专项整治的震慑作用。要建立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用手机和行车记录仪等视频信息举报交通违法。要依托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手机短信平台、“双微”平台,将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推送给六类重点车辆、面包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驾驶人,并将典型案例上报总队,加强点对点提示和曝光。积极会同当地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宣传整治效果,开展安全音视频播报,倡导文明守法交通行为,抵制交通安全陋习和危险驾驶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提示。

  要加强与征信管理、保险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和发挥信用制度的重要作用,提高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社会成本。要集中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六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所属运输企业的信息抄送给征信管理部门、保险监管部门,推动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和企业信用记录、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等环节挂钩,提高驾驶人和企业的违法成本。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