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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法院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7-05-20 17:1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大连5月20日消息(记者张四清 通讯员晋晓兵)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保障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大连中院于近日召开全市两级法院动员大会,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联合会签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指出,《办法》统一了公、检、法、司、安五部门在召开庭前会议、通知人证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工作方面的认识,明确了庭前会议、人证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的操作规程,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规范性支撑,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全力保障庭审在审判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通过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经得起庭审检验,充分保障人权,最大限度防范冤假错案;通过改革推动建立侦查、检察、辩护、审判等主体之间形成合力的职、权、责关系,构建符合刑事诉讼规律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资源配置机制;通过改革倒逼法官加强自身专业化建设,锤炼精湛司法能力,培养造就与深化改革相同步的卓越法官队伍。

  会议要求,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中,全市法院要坚决落实疑罪从无原则,综合全案证据排除合理怀疑,促使侦查、审查起诉始终围绕裁判标准进行;要完善庭前会议、人证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操作规程,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要积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充分发挥律师促进庭审实质化、维护司法公正的作用;要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办、疑案精审,确保司法资源优先保障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要扩大指定辩护人案件的范围,提高当庭宣判率,用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大连;法院;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