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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冶一惯偷五次坐牢不悔改 赃物装满一卡车

2017-05-16 16:5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黄石516日消息(记者左艾甫 通讯员万新强 陈启明)“我从来没有一次收缴这么多赃物!”近日,湖北省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副所长刚刚预审结束一起盗窃案,从嫌犯家中搜出的赃物几乎装满了一卡车,从警近20年的副所长王正中表示吃惊不小。

  今年45日凌晨,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黄家献村彭和庄湾村民彭某家中被盗,窃贼撬窗入室,将一个玉手镯、一块银元、一套纪念币以及32包黄鹤楼香烟盗走。

  接警后,大冶市公安局金湖派出所高度重视,在结合近期金湖地区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案件进行了串并案侦查。在该局刑侦大队的支持下,425日,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肖某。

  47岁的肖某是阳新县龙港镇河东村人。警方对肖某并不陌生,肖某在1987年就开始了盗窃作案,从1988年至2016年先后因盗窃被判刑五次,是名副其实的一个惯偷。

  警方侦查后发现了肖某的作案规律:白天在当地跑麻木运输,下午离开龙港镇前往盗窃目的地,凌晨开始作案,早晨45点钟再赶回家里。经过连日来的蹲守,58日晚,金湖派出所民警刘俊、柯勇带队在龙港镇汽车站将肖某抓获。

  民警随后对肖某的住处进行了搜查。三层楼房中一楼与常人无异,进入二楼的民警瞬间就被惊呆:房间里堆满了各种高档烟酒、古玩玉器、钱币首饰等物品,称得上是琳琅满目,办案民警整整花了四个多小时才清点登记完毕。面对民警的讯问,肖某起先并不配合,他只含糊地交代了在大冶的4起案件。但当民警将所查赃物展现在肖某眼前时,无从抵赖的他这才如实供述了自己多次实施盗窃的行为。

  经讯问,肖某交代自20161月第五次判刑刑满释放后,由于自己腿有残疾,找不到事做,没什么正经收入,于是再次干起了偷盗的老本行。白天,肖某在镇上开麻木过活,到了下午他便离开家乘车前往黄石、大冶以及咸宁的通山等地作案。肖某随身带着撬窗用的钳子和一部手推车,来到目的地后,他边走边寻找目标,确定住户家中无人,他便在凌晨下手,得手后将赃物装上手推车拖走,再赶回家中。

  截止515日,肖某对其先后窜至黄石、阳新、大冶、咸宁通山等地扳窗入室盗窃作案28起,盗窃现金、烟酒、茶叶、纪念币、玉器首饰等财物价值约十多万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肖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