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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玛纳斯民警爱心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

2017-03-29 13:3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昌吉3月29日消息(记者蒋雪娇 玛纳斯台记者瓦力斯江)3月28日,新疆玛纳斯县公安局塔西河派出所民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并及时移交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治疗和看护,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当日上午12时许,玛纳斯县公安局塔西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例行巡逻时在塔西河流域一处冰面上发现一只白鹭,仔细观察发现这只白鹭的翅膀贴在了冰面上,看上去十分虚弱。民警将白鹭从冰面上取出并带回派出所救治。民警张波说:“例行巡逻的时候,看到我们塔西河河边上有一只鸟,可能受伤了飞不动,走近一看这个鸟是蜷着在岸边上,叫了几声也不飞,当时我们也不确定哪儿受伤了,抱到派出所,给玛纳斯县湿地公园打电话帮忙救治,湿地公园的工作人员确定这是一只白鹭,是国家保护动物,交给湿地公园能够给它们更好的救护。”

  经过湿地管护员加温措施,白鹭翅膀上的冰全部消融,情况略有好转后,湿地管护员选了一处有泉眼的水域,将这只白鹭进行了放飞。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管护队队长刘永军介绍说:“这只白鹭经过检查没有大的问题,我们找到有泉水的地方放飞,有小鱼小虾,它可以补充食物,恢复体力,我们也会继续观察,监测着它恢复体力的情况。”

  据了解,近年来玛纳斯县的生态环境日益改善,救护的野生动物种类逐渐增多,人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经常有群众救助、放生野生动物。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遇到伤病残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盲目放生,可与当地林业部门或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联系,在得到进一步专业救治后再科学放归。

编辑: 曹宇
关键词: 民警;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