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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国内首个试行意见 鼓励共享单车发展

2017-03-03 11:3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成都3月3日消息(记者刘涛)3月3日,成都市交委、公安局、城管委联合正式发布《成都市关于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引导共享单车规范有序发展,推动绿色低碳出行。这是国内首个鼓励共享单车发展的试行意见。《试行意见》有效期一年。

  《试行意见》共五个方面,从共享单车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原则、共享单车的秩序管理、共享单车的经营管理以及共享单车的保障机制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刘兵介绍说,从2016年11月成都开始兴起共享单车起,到目前成都市共有30万辆共享单车,累计服务人次超过3000万次,日均使用频次约4次左右。目前共享单车已经从成都主城区向区县延伸。

  刘兵称,《试行意见》的出台表明成都对共享单车的发展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体现了成都顺应“互联网+”的时代要求,鼓励发展共享经济以及坚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决心。

  《试行意见》明确,共享单车是市场行为,企业是共享单车投放和经营的主体,政府承担的是服务、规范监管职责;明确全体市民,而不仅仅是使用者,要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公私财物,违法要追责;管理部门、企业、使用者,共同构建安全、便捷、舒适的共享单车出行服务系统。

  值得一提的是,《试行意见》明确要求使用者实名登记,运营企业注重保护使用者隐私,不得将注册用户个人信息公开或擅自泄露。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还应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费方式和费用,实行明码标价。

编辑: 曹宇
关键词: 成都;共享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