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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海口交警共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77起

2017-02-28 11: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2月28日消息(记者许云 通讯员陈世清 林馨)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自海口公安交警支队开展车窗抛物整治行动以来,通过在路面加大整治力度,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分发拒绝车窗抛物倡议书,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手段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号召市民提升社会公德意识和守法意识,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杜绝车窗抛物行为。据统计,自2月9日至2月23日,交警部门共查处车窗抛物违法行为77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有关规定,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向外抛洒物品的,罚款5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的有关规定,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的,处50元罚款。

  据统计,每年在机动车道内被撞的清洁工人达到数百人。车窗抛物,不仅是一种交通陋习,同时也会将他人的生命置于险境,会给清洁工、其他行驶的车辆安全带来威胁。要从根源上解决车窗抛物的陋习,除了执法部门的处罚,还需驾驶人提高自身的文明意识,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拒绝车窗抛物行为。

编辑: 曹宇
关键词: 海口;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