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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调整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机制

2017-02-27 23:5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贵阳2月27日消息(记者王珩 贵阳台晓光)记者2月27日从贵阳市生态委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贵阳市《关于印发<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方案>的通知》于即日起正式启用,通过下放有奖举报兑现权限,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确保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及时兑现,提振社会公众信心。

  据了解,贵州省内第一个对环保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的条例是2013年2月贵阳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贵阳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实施三年多来,贵阳市累计有奖举报案卷397件,实际兑现有奖举报奖金21300元。此次新印发的《通知》根据最新印发的《贵州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结合贵阳市环保投诉工作实际,对环境违法行为举报有奖工作从举报范围、举报程序、奖励标准以及奖励兑现等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

  今后,将根据被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和处罚情况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100—2000元/件,对环境保护有突出贡献或举报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会酌情给予相应的精神奖励及表彰。同时,严格按照有奖举报工作属地管理原则,由支队和各区(县、市)各自依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支队将有奖举报工作经费根据工作量划拨给各区(县、市),各区(县、市)可对辖区内收到的环保投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有奖举报条件的,即可按程序进行奖励,打破了以往由市支队核实后发放奖励的局面,下放了有奖举报相关工作权限细化并分解了工作任务,确保奖励能及时到达投诉人手里,起到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环境监督、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等作用。

编辑: 孙永政
关键词: 贵阳市;违法行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