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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中院依法决定对一拒执人员司法拘留10日

2017-02-25 16:15: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2月25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马润娇 宋杰)近日,海南一中院依法决定对一名经多次劝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处以强制拘留10日的处罚。张某迫于法律威严,在被送往拘留所途中,主动提出履行债务,并通知其亲属向法院缴纳了全部案款。

  据悉,张某系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海南经商多年。2014年底,张某与郭某口头约定合伙养殖海产品。由郭某提供鱼池、设备维修、水费、工人工资等支出,张某负责提供技术以及海产品的销售。在合伙过程中,双方因合伙清算发生争议,郭某将张某诉讼至一中院。一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张某向郭某支付人民币16万余元。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张某并未履行付款义务。2016年12月6日郭某向一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一中院执行法官立即着手查询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但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张某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随时有返回香港的可能。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郭某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立即将被执行人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出境。随后,执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向张某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张某始终无动于衷,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未依法申报财产,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所说的一幕。

  像张某这样的“老赖”,本身是有经济偿还能力的,但就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甚至为了躲避执行,和执法人员玩起了“躲猫猫”。对于这些不讲诚信、丧失底线的“老赖”,法院就要敢于“亮剑”,依法采取强制手段,重拳打击,让“老赖”不敢赖、不能赖、也赖不掉。

编辑: 赵亚芸
关键词: 海南;司法拘留;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