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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税改倒逼企业管理升级 降税负增发展动力

2017-02-24 11:30: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2月24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通讯员苏国穗)“完善抵扣链条,强化各环节管理,加大技改投入,营改增后,公司税负降了,利润升了,经营和管理更加规范了。”江苏省建筑业老大——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笪鸿鹄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初期,我们心存顾虑。当时对企业税负进行测算显示,公司实际税负可能会达到5%~6%,比原营业税税负有明显上升。然而,8个月来的数据证明,通过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流程运作,转变经营模式,营改增的减税效应在公司逐步显现了出来。”苏中建设总会计师朱晓强说。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年底,苏中建设主营业务收入295亿元,实现利润4亿元,同比增长2%。实际税负2.2%,比原营业税税负3%下降了0.8个百分点,累计减税2982.13万元。

  增值税发票取得难是建筑企业营改增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比较分散,很多工程所面对的材料供应商及材料种类“散、杂、小”,造成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此外,建筑企业受施工环境影响较大,运输、地材多数被当地百姓承包,无法取得可抵扣发票。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供应商不予足额开具发票、分包工程开具发票不及时等,也造成建筑企业进项税抵扣难。

  笪鸿鹄介绍,上述问题倒逼苏中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管理改革。企业首先从培训入手,邀请税务人员对各级财务、管理、采购、预决算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掌握增值税计税原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环节等专业知识,了解各环节的发票管理规定,培养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意识,强化票据的规范管理,确保进项税金及时取得。

  同时,制定管理细则,优化业务流程,明确要求对大宗材料购进、发生的费用,无论是否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只要发生可以取得抵扣的项目,一律必须取得合法且按适用税率开具的票据先行抵扣。对大宗物资采用集中采购模式,对用于简易征收项目的所耗用材料在领用环节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有效确保进项税额足额抵扣。

  “营改增后,公司加大了技改投入,购进了一大批用于铸材产业化、信息智能化、施工标准化等方面的新设备,金额2501万元,抵扣进项425万元。新购设备全部用于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承接工程的信心。” 朱晓强介绍说。

  笪鸿鹄认为,营改增的形式是抵扣、降税,实质是规范、发展。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必须走规范、创新之路。建筑企业必须借税改东风,倒逼管理,密切与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加强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永葆生机和活力。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