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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批捕首例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2017-02-06 11:2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2月6日消息(记者雷恺 通讯员陈博 殷奇)陕西省莲湖区检察院近日以非法经营罪,对因非法回收、销售药品的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案是莲湖检察院批捕的首例非法经营药品案件。

  据介绍,黑某曾挂靠某医药公司经营药品,2016年9月,因公司要求增加挂靠费等原因,黑某决定自己单干。他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将自己租住的某小区房屋作为经营场所从事药品销售。贩卖的所有药品都不是从药厂或医药公司等正规途径所得,而是从医院、患者及一些想从医保卡内套现的人处收购而来,或者从其他经营医药的熟人处进货,再以比市场价稍低的价格出售,从中获利。

  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发现黑某非法经营药品,会同警方开展联合执法,查获药品共2.25万余盒(瓶),种类多达160余种,初步估算,货值高达88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药品属于特殊商品,与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国家对药品的经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私自买卖、销售的,即使是真药,也是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管理秩序,还可能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用药安全。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批捕;首例;药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