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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推进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创新 先行尝试适用简易程序提高效率

2017-01-19 11:02: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珠海1月19日消息(记者郭翔宇 通讯员何娟 胡冬梅)记者从珠海横琴新区法院获悉,横琴法院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创新,先行尝试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前不久,横琴法院审结一起涉澳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原告陈先生系澳门居民,与内地人钱某、彭某某一起在珠海注册一家公司并出资担任股东,因为公司拒绝让陈先生查阅公司会计账目,而产生纠纷,陈先生、钱女士于2016年8月向横琴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阅卷后考虑案情简单、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同年10月14日,案件顺利开庭审理,法官在当庭调解没有成功的情况下,遂给了各方一个月时间调解。由于调解期限届满后各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横琴法院在同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两原告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诉讼请求。各方当事人收到判决后,均息诉服判,没有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这个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判决,扣除调解期限后仅花费2个多月即顺利结案,在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处理中,完全称得上高效率。而这只是横琴新区法院尝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顺利结案的数百件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其中一件。据悉,横琴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结案的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中,最快作出判决的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了37天。

  适用简易程序 提高办案效率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为横琴法院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也带来了改革创新的动力,并为改革创新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面临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大幅度攀升的形势,横琴法院迅速调配办案力量,由具有涉外审判、专业审判优势的法官承办相关案件,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并多次组织开展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专项培训。通过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利益,维护投资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力争在全国打响涉澳审判的特色品牌。

  为了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流转速度,横琴法院创新机制提高审判质效,探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方式方法改革。经过慎重研判,尝试在探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审判中适用简易程序,力求缓解涉外审判送达难、程序繁琐导致的审判周期长、办案效率不高等问题。

  创新经验获得采纳

  2016年10月,横琴法院院长蔡美鸿在广州向省法院、最高法院汇报工作时,专门汇报并请示了横琴法院在涉外审判中尝试适用简易程序的做法,得到了充分肯定。最高法院在2017年1月9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第10条探索审判程序创新,公正高效审理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的第2款,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审理涉自贸试验区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商事案件,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可以探索适用简易程序。这一规定肯定了横琴法院此前所作的创新探索,充分激励了横琴法院在探索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审判机制创新方面不断走出新路。

  据统计,横琴法院现已在500多件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从实际效果来看,办案效率大幅度提高,节约了司法资源,也未有当事人提出异议,试行效果平稳。横琴法院也提出建议,考虑司法协助或邮寄境外送达时间作为扣除审限事由,将更利于简易程序的适用。

  此外,横琴法院鉴于涉外案件审判的裁判文书传统格式及内容较为繁复,也相应进行繁简分流的探索。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涉外案件,抛弃长遍大论的裁判文书说理方式,通过紧扣争议焦点,直接分析的方式进行说明,办求简明扼要。并在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吸纳该校的法学学生前来实习,并择优录用担任法官助理,辅助法官进一步做好审判工作,尤其是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提升涉外审判水平。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港澳台;审判;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