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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旅游局发布春节旅游出行提示

2017-01-16 13:36: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重庆1月16日消息(记者刘湛)重庆市旅游局今天发布春节旅游出行提示。

  一是警惕低价旅游团。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应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

  二是旅游合同要签订。参团外出旅游时,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涵盖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旅游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了解合同责任,以避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三是产品选择要理性。选择旅游产品时,首先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其次不能盲目追求低价。一般价格的高低与旅游产品的内容和质量相联系,没有一定的价格,服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不要轻信“旅游小广告”,选择合法、正规的旅行社并尽可能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同一条旅游线路可以多找几家旅行社进行询价,多方比较后择优参团。

  四是游览安全要注意。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在转机、转车、人多拥挤时,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防止遗失;参加登山、探险、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游客行前请全面了解注意及禁忌事项,认真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五是对待纠纷要理性。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旅游者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直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避免因言行过激导致人为扩大事态,切莫采取霸机、罢住、罢回等行为,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承担。

  六是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坚持理性诉求,依法合理维权,及时拨打当地旅游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或投诉。如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编辑: 郑皓月
关键词: 重庆;旅游局;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