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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再调整 15号起铁路离岛旅客可购免税品

2017-01-13 16:58:00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1月13日消息(记者吴媚苗)13日上午,海南省财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月15日起,乘坐火车离开海南的旅客,也可以购买免税品了。此前,该项政策仅适用于航空旅客。这也是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的第四次调整。

  1月11,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将铁路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的公告》(2017年第7号)。根据此次新政的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的铁路离岛旅客凭借火车票和身份证件,就可在三亚市内免税店或者海口、三亚两地网上免税店进行购物,离开时可在海口火车站提取商品。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部门介绍,在三亚乘车离岛的旅客,需要在火车经过海口站时,在站台的移动提货点提货。此外,海口、三亚两地火车站暂未设置销售窗口。旅客需提前购买免税品,到火车站提货。相关设施将在下一步逐渐完善。

  海南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惠平介绍,此次离岛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的扩大,凸显了政策公平性。“一是方便到海南来旅游的旅客,离开海南的时候,原来是坐飞机可以购买免税品,现在坐火车也可以购买免税品,这个政策呢也更加公平。”王惠平表示,“第二个也有利于政策的完善,把广大旅客的消费力有效地挖掘释放,消费购买免税品,从而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

  截止目前,海关、铁路、免税企业等部门的相关准备工作都已完成。新政同时明确,旅客在同一年度内乘飞机和火车的免税购物将合并计算,且不得超过原有的额度限制,即岛外旅客每年每人16000元,岛内居民每年每人8000元。

  王惠平表示,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自2011年4月实施以来,政策运行平稳有序。国家规定的“四限”要求得到严格执行,既有效保证旅客参加的正常购物,也没有出现免税品走私回流现象。免税品销售额稳步增长。2011年实现销售9.97亿元;2012年实现销售23.67亿元,增长1.37倍;2013年实现销售额33.69亿元,增长42%;2014年销售金额43.3亿元,增长28%;2015年销售额56亿元,增长29.6%。2016年免税销售额突破60亿元。离岛免税政策的实施对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编辑: 刘拓拓
关键词: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