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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琦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2015-03-09 18:07:00  来源:央广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重庆3月6日消息(记者刘湛)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肿瘤医院院长周琦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她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是我国规范医师资格和执业行为的第一部法律,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现已15年,经过多年的发展,该法律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调整新的医师执业保护和执业规范,急需修改。

  周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第三条“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根据目前医患矛盾和纠纷等现实情况,建议修改为“对任何理由的‘袭医’、‘伤医’行为和事件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又如,她还建议将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为全国的医师工作的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师行业协会对医师进行管理,医师行业协会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管”。

  第七条“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修改为“政府应充分发挥医师协会的行业协会作用,医师协会是医师法定的行业协会,有对医师进行继续教育、行业自律和维护合法权利的义务,医师协会可以进行医德教育、调解医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对医师给予奖励或者给予处分。

编辑:夏可欣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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