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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者或将构成犯罪

2015-02-11 15:4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石家庄2月11日消息(记者明慧 王志达)2月11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全省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进行了情况通报。

  自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河北省共执结涉农民工工资支付案件346件,为农民工执行回工资款约864万元,使800多位农民工在春节前收到了工资款。

  据了解,针对“拖欠工资”顽疾,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等多部门此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重欠薪者,可能面临刑拘、逮捕、判刑等后果。

  为取得良好的活动效果,河北省各地法院创新执行方式,提高执行成效,开展分类集中执行和“错峰”执行。“错峰”执行,即针对有的被执行人故意在法院上班时间、工作时间外出躲避执行的行为,执行人员错开时间,正常工作时间阅卷、制定执行预案、查询财产线索,晚上和周末去找被执行人督促履行,做和解工作。

  同时,对不自觉履行的要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对妨碍法院执行的要报请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侦办,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同时申请执行的农名工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进行帮扶或司法救助。

  发布会还具体通报了“承德平泉县法院王某等43名农民工与承德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张家口开发区法院刘某等10名农民工与孙某、国某、尚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邢台南和县法院仇振某、祝志某与祝建某劳务纠纷一案”、“石家庄桥西法院高某等20位农民工与江苏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李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等4起典型案例。

编辑:高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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