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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厨师为情纵火获刑五年

2015-01-15 10:1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海口1月15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胡娜)三亚一厨师,因不同意与情人解除情人关系,纵火威胁情人,酿成大祸。近日,三亚城郊法院对这宗涉嫌放火罪案件做出了一审判决。

  陈*顺,男,1988年10月23日出生于海南省屯昌县,在三亚担任某饭店厨师。去年7月5日14时30分许,他因不同意与被害人卢*南解除情人关系,遂窜至卢*南位于三亚市*学院服务社内的**广式烧腊店里,打电话给卢*南:“要分手,我就烧了你的店!”。

  卢*南随即报警。不待警察赶到,陈*顺已用打火机点燃了店内的白色塑料盒并逃离现场。陈*顺引发大火,将被害人卢*南的广式烧腊店、被害人文*芳的**坊果吧、被害人尹*国的**大饼店及被害人郭*艳的活动板房、简易棚烧毁(经鉴定,损失价值共计人民币52110元)。

  后来,大火被附近群众及消防队员扑灭。公安干警通过电话对被告人陈*顺进行了教育,陈*顺于当日投案,公安机关从其身上缴获打火机1只、手机1部。

  城郊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顺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而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陈*顺的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社会危害巨大,应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陈*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决被告人陈*顺犯放火罪处有期徒刑五年。作案工具打火机一个及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其中手机上缴国库。

编辑:李江雪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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