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一审宣判"红罐之争" 加多宝侵权赔1.5亿
2014-12-19 18:3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广州12月19日消息(记者郑澍)被媒体喻为马拉松式诉讼的红罐案在历时19个月之后的今天终于尘埃落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号案中依法驳回了加多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号案中,判决加多宝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包装装潢产品,销毁库存侵权产品,体制使用并移除或销毁所有载有被控侵权产品的广告以及各种介绍、宣传、材料等,并在7日内赔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5亿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65210元且须连续七天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声明,公开消除影响。
这个案子被称为"中国装潢第一案",决定的是,红罐未来由哪家凉茶企业拥有。而实际上,红罐之争,争的不仅仅是红罐,而是背后的商业价值。王老吉方面律师史玉生坦言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就恰恰在此。“知识产权本身是能够带来价值的,它的价值是让大家都能够认可的,那么谁拥有这个知识产权,那么就可能形成在市场推广和经营方面的优势。”
加多宝集团董事长办公室总监冯志敏在开庭前接受采访时表示,红罐装潢由哪家企业继续使用意义深远,但有证据有信心。“因为这个案子牵涉这个红罐装潢由哪个企业继续使用的问题,众所周知,这个红罐凉茶的包装是由加多宝从96年开始就设计并长期使用的,而且在2004年的时候广东省高院有过一个在先的生效判决。判决了这个红罐装潢权是属于红罐加多宝的。”
对于加多宝方面的质疑,王老吉方史玉生律师表示,此前的判决恰恰是支持红罐案的证据。“我记得那个一审是03年,佛山中院的一审判决,后来是经过广州高院的二审,那个案件里面核心的观点是知名商品是什么,那个判决里面已经明确讲明知名商品是王老吉凉茶,而不是加多宝定义的红罐凉茶,恰恰那个判决是能够支持我们在广东高院装潢案判决中的证据。”
判决后,加多宝方面当庭表示将继续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王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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