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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一审获刑14年半

2014-12-09 15:3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合肥12月9日消息(记者梁明星)12月9日上午,宿州中院对原六安市副市长权俊良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权俊良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对其受贿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2004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权俊良利用担任霍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报批、企业奖励、矿权转让、道路修建、职务升迁、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9.25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2000元、购物卡3.8万元、价值2045203元的房产一套。案发前,权俊良因担心事情暴露,退赃人民币83.95万元、欧元2000元,案发后,办案机关从李立萍处追回权俊良受贿赃款57万元。

  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权俊良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霍邱县范桥铁矿探矿权转让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国有资产流失5.2亿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9.25万元、美元2000元、欧元2000元、价值3.8万元的购物卡、价值2045203元的房产一套,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鉴于权俊良对滥用职权的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且范桥铁矿探矿权低价转让系多因一果,可对其犯滥用职权罪从轻处罚;权俊良能如实供述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收受房产行为又系犯罪未遂,且能积极退缴大部分赃款,可对其犯受贿罪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权俊良未决定是否上诉。

编辑:徐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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