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成全国地市级首部政务服务地方性法规
2014-12-04 00:3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福州12月3日消息(记者葛朝兴 通讯员徐杰)《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12月起开始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在行政服务建设、运行和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该《条例》是全国地市级第一部有关行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地方立法。
12月2日上午,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经局窗口,企业办事人员王小芳刚来就领到了批准证书。王小芳的企业在福州市闽侯县,之前她要先在县里提交材料,通过审批后再到市里的行政服务中心重复一遍审批流程,才能办理好批准证书。“所有的材料、前期审核都只要在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处理就好了,特别方便。” 王小芳说。
福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黄建新说,在刚刚颁布的《福州市行政服务条例》中,福州市首次把“并联审批”作为政务创新特色工作列入立法,涉及不同行政层级的申请,可以实行跨级联网审批。“再怎么压缩审批服务的效率,用‘串联’的方式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并联审批’就可以有效解决提高审批效率这样一个核心的问题。”
黄建新表示,《条例》还首次把“马上就办”作为行政服务的工作理念列入立法,将保护申请人权利作为重点,对于申请与办理流程作了详细规定。“条例当中规定,申请人来这里申请,我们各个窗口必须履行好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好一次性告知的义务,我们的效能、我们的行政监察机关将会跟进问责。”
编辑:王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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