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境资源案件实行“三审合一”
2014-11-04 12:2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重庆11月4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今天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市高院和五个中级法院以及部分基层法院将设立环境资源审判组织,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跨区域管辖。
据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筹建工作将在今年12月上旬完成,确保12月20日能够开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根据《关于环境资源审判组织管辖环境资源案件范围的暂行规定》,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的环境资源案件包括环境资源民事案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三类,在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归口审理”、“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重庆三级法院将按照“三审合一”的要求调配审判力量,审判庭、合议庭至少配备三名分别具有民事、刑事、行政审判经历的审判人员;庭长、审判长将优先选择资深且具有开拓精神的法官担任。
据了解,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含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还将环境监管失职罪纳入。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中,包括环境资源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
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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