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4-11-28 22:0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济南11月28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天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与山东以往的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相比,新《条例》在规范听证程序、提高补偿标准、细化评估程序、明确法律责任等方面均有较大进步。
这个《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补偿内容,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了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房屋价值、房屋装饰装修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条例》对征收住宅房屋的补偿继续保持拆旧补新的补偿标准,确保被征收群众在同区位能买到不少于原征收面积的新房,保证住宅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不降低、有改善,并规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最低补偿标准,防止同区位被征收住宅补偿标准悬殊过大。
编辑:李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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