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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用药事服务费对取消药品加成的公立医院进行补偿

2014-11-20 13:5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重庆11月20日消息(记者刘湛)今天举行的重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重庆采取药事服务费的方式,并分3个区域进行不同层次的补偿。

  据市卫计委副主任方明金介绍,通过科学测算,全市制定了都市功能核心区及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及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三个区域的补偿标准。三个区域的每门诊人次(疗程)药事服务费分别为12元、10元、9元,每住院人次分别为340元、320元、290元。由于实行固定补偿,改变了过去多开药,多收加成的局面,引导医院和医生合理用药。全市建立了以财政、医保承担为主,个人承担为辅的药事服务费补偿机制。具体的补偿办法是:参保人员每门诊人次(疗程)次均药事服务费由个人承担2元/人次,剩余部分由财政和医保各承担50%;参保病人出院次均药事服务费由个人承担10%,财政和医保各承担45%。

编辑:徐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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