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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餐馆不得开进住宅楼 严禁将餐厨垃圾倒入下水道

2014-10-11 11:2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合肥10月11日消息(记者梁明星)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近日发布《安徽省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中对餐饮业的布局规划、结构建设、燃料使用、污水处理等均作出规定。

  《规定》要求,在住宅楼和未设置油烟防治设施的商住综合楼内,不得开设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业经营场所。对于在居民区内建设或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餐饮项目,业主单位或经营者还要征求可能受影响的公众的意见。

  《规定》还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餐饮项目,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未经环评审批,不得开工建设。新开办餐饮业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的,不得进行试营业。对在居民区内建设或可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餐饮项目,业主单位或经营者应当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采取现场公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可能受影响的公众的意见。

  另外,餐饮场所位于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其污水应当经隔油、隔渣或高效油水分离装置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公共污水管网。 《规定》还要求,餐饮场所经营者应当将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分别单独收集,严禁与其它垃圾混合收集;禁止将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排入下水道或者随地倾倒,或直接作为畜禽饲料。

编辑:刘云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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