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发出
2014-09-28 16:1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厦门9月28日消息(记者吕贝娜 )近日,厦门海沧法院家事法庭在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时,妻子称其遭受到丈夫严重的家庭暴力,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海沧法院家事法庭经审查,签发出了厦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记者了解到,当事人宋某的孩子尚在襁褓,她却不得不起诉到法院要离婚。从结婚开始,宋某就一直遭受到丈夫钟某的家庭暴力,殴打、辱骂。孩子出生后,钟某不但没有改正,甚至变本加厉,将刚生下孩子不久的她赶出家门。无奈之下她只好起诉到法院,希望能与被告离婚,并取得孩子的抚养权。为了避免以后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她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交了被告向其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回执、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法医学临床检验鉴定书、伤情照片等。家事法庭的承办法官经审查后发现,宋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又急迫必须马上处理,遂依法作出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钟某殴打、威胁、骚扰、跟踪原告宋某,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定有效期为六个月。
裁定发出后,家事法庭还根据海沧区公、检、法三家单位关于建立人身安全保护机制的联合发文,将此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送达给了被告及其所在的村居和派出所,请公安机关及基层村居协助对被告进行监管。法官也当面对被告进行了教育,向其说明了违反“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能面临的处罚。
目前,海沧法院已建立起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并出台了《海沧区人民法院、海沧公安分局、海沧区人民检察院建立反家暴人身保护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机制主要包括反家暴“人身保护令”和反家暴庇护救助两方面的内容,旨在通过公、检、法各部门的协作,为涉及婚姻家庭的家事纠纷中的受害人提供人身安全保护、使其免受家庭暴力威胁或侵害,以及为家暴受害人在特定场所内提供包括生活帮助、医疗救治、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的临时救助服务。
编辑:李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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