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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风景名胜区内农房建设

2014-09-17 10:0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南昌9月17日消息(记者蔡福津)针对近年来一些风景名胜区内农民违规建房、破坏景区资源的问题,江西省住建部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依规审批农民建房,切实加强对景区内农民建房的批后管理,杜绝违反规划、乱搭乱建、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等现象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风景名胜区内的农民建房,必须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村镇规划,没有规划的地段不准审批农民建房。农民在景区内建新房,除严格按规划选址外,还应十分注重外立面、高度、色彩等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农民新建住房原则上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米,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350平米。

编辑:王文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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