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 省领导分任闽江、九龙江、敖江“河长”
2014-09-03 07:53: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 省领导分任闽江、九龙江、敖江“河长”
央广网9月3日消息(记者张子亚)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了《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2014年底前福建省将全面推行“河长制”, 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分别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及副省长陈荣凯、陈冬担任河长,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分别为联系部门,流域所经的市、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
根据方案,河长、河段长是包干河流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河长、河段长的联系部门,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河段长。
此外,市、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要担任辖区内河流的河段长,同时明确联系部门和责任主体;流域所经的县(市、区)政府要确定乡(镇、街道)河段长、村级(居委会)专管员。
编辑:高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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