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商事登记审批权责清单及监督办法 谁审批谁监督
2014-09-01 16:29: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深圳9月1日消息(记者杨振)今日,深圳市率先全国发布了《深圳市商事登记审批项目权责清单》,清单囊括了所有与商事主体行政审批相关的事项,涉及25个行政审批部门共129项审批事项,其中12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审批,117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后置审批。明确了各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审批依据等,统一了审批权力与监管责任。此份权责清单是行政审批权利与责任的一张“明细表”和“对帐单”。除了权责清单外,伤势审批的后续监管办法也同时出台,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文体旅游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烟草专卖局及市邮政管理局等6个部门根据《权责清单》发布相应的监管办法共50 项。
深圳市《权责清单》进一步精简了前置的审批。权责清单包括所有的商事登记行政职能的25个政府部门,共有129个事项。其中需要前置审批的仅为12项,占9.3%,其余的全部是后置的,后置监管的有117项,占90.7%。第二,明确告知商事主体哪些事项是依法刚性,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第三,明确界定各审批监管部门的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已审批的和未审批的都属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范畴。未经法定程序,谁也无权增加和减少审批事项。第四,加强社会的共治监管。社会以及各个机构、媒体、市民、商事主体都明确哪些是需要审批的,哪些是需要监管的,由谁来审批、由谁来监管,实现社会共治,广泛地参与监管、监督,共同营造市场有序运行的营商环境。
据统计从去年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66万户,同比增长85%,现在深圳市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61万户,按照深圳市1500万常住人口计算,深圳每千人拥有的商事主体达到了107户,居全国首位。
编辑:王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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