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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瓦提8岁男童被公交车撞伤 获赔32万

2014-08-30 09:1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阿瓦提8月30日消息(记者张雷、通讯员吴红梅)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一辆公交车在学校门口撞到了8岁的小凯,致使小凯受伤严重,小凯的父母找到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他们相互推诿,小凯的父母一怒之下将公交车司机、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全都诉至法庭,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求三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9日,阿瓦提县公交公司司机艾山驾驶公交车行至县四中门前时,没有注意到8岁的小凯,将其撞倒,小凯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总共花费医疗费10多万元,公交公司已垫付10万元医疗费。后经阿瓦提县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公交车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小凯不承担责任。经过鉴定,小凯受伤程度评定为六级伤残的有两处,七级伤残的有一处,十级伤残的一处。

  庭审中,公交车司机艾山认为自己是职务行为,责任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而公交公司辩称自己的公交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险和商业险,应当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保险公司辩称同意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小凯的合理损失。

  法官了解到三被告的意见后,积极给原告和三个被告做调解工作,耐心细致的询问了小凯的病情以及小凯家现在的经济情况,希望三被告在了解小凯现在的受伤情况和家庭经济情况后,在互相理解、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尽量给予8岁的小凯一定的经济支持和援助。终于在法官主持下,小凯的父母与三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赔偿小凯各项损失共计31万元,其中包括公交公司垫付的10万元医疗费,同时公交公司还赔偿小凯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在审理案件时法官不仅要适用法律,也要兼顾人性、情理,这样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获得老百姓的认可。

编辑:李昭翼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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