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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在新学期实施新的高校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2014-08-25 15:0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贵阳8月25日消息(记者周强 贵州台记者赵泽奇)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2014年秋期学期起,贵州省高校将执行最新制定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资助管理实施办法 (暂行) 》。

  据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在我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中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含高等职业学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实施办法明确,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应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的经费,作为学校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用于本校“奖、勤、助、补、减”等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补充,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就读期间,因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突发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校应给予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特殊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从学校的学生资助专项经费中安排。

  新办法明确,普通高校要将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学校不得挤占、挪用学生资助资金,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将学生资助专项经费提而不用。

编辑:李岸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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