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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10月1日起施行

2014-08-22 13:31:00  来源: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合肥8月22日消息(记者梁明星)昨天(21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下简称“《条例》”)。条例在非遗的保护和传承、利用发展等方面都作出明确规定。该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在非遗的保护方面,为了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条例》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凡是符合传统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等条件,均可由所在地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可以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报本级政府批准,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区域性整体保护。  

  在非遗的传承方面,《条例》提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引导中小学校将具有本地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开展相关教育活动。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和课程,或者建立教学、研究基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研究,培养专业人才。目前,安庆师范学院已经开设了黄梅戏表演专业。

  此外,《条例》还提到,若侵占、破坏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直接关联的建筑物、场所、遗迹及其附属物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李逢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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