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地方新闻

吉林:还林受益农民 后悔没有早些

2014-08-06 17:0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长春8月6日消息(记者于中涛 通讯员 魏静)在吉林省永吉县北大湖镇桄子沟村,村民张有波在停耕还林保证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在吉林省,许多侵占蚕食林地的农民,还有一些耕种林地做为工资田的林业职工,都收到了类似的停耕还林保证书。从一纸保证书开始,吉林省的山川林木、生态环境和许多人的生产生活方式都发生了的巨大的变化。

  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吉林省林地被改变用途的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据统计,全省被改变用途的林地面积达80多万公顷。

  2013年10月,按照吉林省政府关于加强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要求,吉林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清收林地还林工作,计划利用3年时间将应清收的林地全部收回,5年时间将应还林的全部还林。清收还林的对象为全省范围内毁林开垦的林地、侵占蚕食的林地、采伐后未更新的林地、参后未还林的林地、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国有林业局和地方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田以及20度以上的坡耕地。

  为调动农民还林积极性,吉林省林业厅规定,对林地清收还林种植越橘、榛子等灌木以及五味子、葡萄等藤本经济植物,可视为经济林。许多地区鼓励农民发展经济林还林,建设绿化苗木培育基地,用实实在在的良好经济前景,来吸引农民主动停耕还林。

  据测算,农民用停耕还林地种植经济林树种,虽然三年内收益不明显,但三四年后,桑蚕、月见草等经济作物收益大约是玉米收入的3-4倍;榛子、果树、北冰葡萄等经济作物收益是玉米收入的5-6倍;绿化苗木收益是玉米收入的7-8倍。很多获益的农民后悔没有早些还林,一些犹豫观望的农民,看到附近的人还林有好收益,主动加入还林行列。

编辑:李昭翼作者: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头条推荐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