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地方新闻

[浙江]奉化环保部门一工作人员受贿被判刑

2014-07-14 10:14: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宁波7月14日消息(记者刘发丁 杜金明 通讯员冯筏)浙江省宁波市奉化法院今天通报,去年,奉化部分企业因非法排污被曝光,相关责任人员被问责。近日,其中一名涉案责任人被奉化法院判处了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2010年到2013年12月期间,曲某担任奉化市环境监察大队队员期间,其工作职责为对辖区内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但在该段时间内,其在对辖区内东郊铝氧化厂进行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对该企业采用暗管排放废水、地面严重损毁致废水渗排、超越申报工艺使用铬、镍重金属等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后该企业先后因违法排放废气、废水被奉化市环保局责任限期整改、停产、罚款等,特别是2013年11月8日该企业被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后,曲某依然没有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反而在“现场监察记录表”上虚报“停产”,以用于应付上级检查,导致该企业违规排放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同时在该段时间内,曲某先后四次非法收受奉化市东郊铝氧化厂投资人戴某的贿赂款4.5万元人民币,并为其日常检查、行政处罚罚款金额等方面予以关照。戴某表示由于自身与曲某较为熟悉,在进行相关检查及监管时,曲某会放任不管。该企业被多次责任停产,按照规定在责任停产期间企业是不能再进行生产的,但是由于曲某监管的疏漏,戴某的企业在责任停产整改期间都进行着生产、排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曲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又构成玩忽职守罪。曲某存在自首与退赃情节,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扣押的赃款4.5万元予以没收。

编辑:李逢静作者: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头条推荐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