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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调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14-07-17 10:55: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乌鲁木齐7月17日消息(记者张雷 乌鲁木齐台记者王哲)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昨天对外公布2013年新疆工伤(亡)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标准。符合此次调整2013年1至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43元、享受生活护理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2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10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月平均水平达2550元左右。

  这次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编辑:李逢静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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