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首页

一键登录

首页  |  快讯  |  新闻  |  评论  |  财经  |  军事  |  科技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生活  |  公益  |  女性   |  旅游  |  汽车  |  图片  |  视频  |  社区

新闻中心 > 央广网国内 > 地方新闻

[宁夏]《宁夏暴雨灾害防御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4-06-28 11:07: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银川6月28日消息(记者廉军)据宁夏气象局最新相关信息,《宁夏暴雨灾害防御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暴雨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防御机构、责任划分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公安、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气象和农业等21个相关部门在暴雨来临时的应急响应职责也做了具体要求。

  《办法》提出,暴雨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更新、传播、解除的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气象台站按照权限发布或者解除暴雨预警信号。其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暴雨预警信号。依照暴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办法》将暴雨预警信号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办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暴雨灾害易发区、林区、矿区、旅游区等重点区域和电力、通信、交通、能源、水利等重要设施以及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立并完善暴雨灾害监测站点和气象探测设施,并根据暴雨灾害防御工作需要,建设应急移动暴雨灾害监测设施。

编辑:李昭翼作者:

参与讨论

我想说

头条推荐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关闭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