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局公布一批涉及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2014-06-17 19:21: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成都6月17日消息(记者贾宜超) 四川省工商局日前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涉及食品安全典型案例,以此正告经营者守法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中提高防范意识。
通报的典型案例包括:2013年12月26日,绵阳工商局根据举报检查发现,绵阳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永利达”牌合川桃片的包装上擅自使用了“合川桃片 ”字样。经查:当事人从2011年1月起,在“永利达”牌桃片系列产品的包装显著位置标注“合川桃片 ”字样,共计生产销售标注“合川桃片 ”字样桃片系列产品11582件,经营额总计58.42万元。2014年1月,绵阳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没收标有合川桃片字样的包装、商品并处罚款。
2013年,乐山市工商局成功查办一起利用网络商品交易侵犯“竹叶青”、“竹叶春”、“碧潭飘雪”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当事人刘某某擅自利用茶叶加工工具,对从市场上采购的散装绿茶和茉莉花茶再次进行加工、包装,并加贴含有“竹叶青”、“飘雪”和“碧潭飘雪”字样的标识,在淘宝网上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其他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36万余元。工商机关没收并销毁1123 张含“竹叶青”、“竹叶春”、“碧潭飘雪”字样标识,368个含有“碧潭飘雪”字样铝箔包装袋,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成都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哈哥”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成都某食品有限公司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四川省哈哥兔业有限公司的许可下,擅自设计带有“哈歌”字样的包装袋样本,并委托成都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生产带有“哈歌”字样的包装袋和牛肉干产品,随后自行进行销售。其行为构成了侵犯四川省哈哥兔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非法经营额6.7万余元,四川省工商局依法予以查处。
2013年11月份,某电视台卫视频道用健康栏目专家讲座、与现场观众交流互动等形式发布“纳豆”保健食品广告,广告称“中华医学会王志今说有一种叫纳豆激酶的物质,用在心脑血管的治疗和防复发的领域上,起到了惊人的效果;患者称自己爱人经常感觉胸闷气短呼吸困难,有时还会出现心绞痛,三年前被诊断为冠心病,天天服用纳豆激酶,没想到越用越好,心脏不适消失了,头晕胸闷减轻了,血压也稳定了”。据悉,上述广告中的“纳豆激酶”,经在国家食药总局网站上查询为保健食品,批文为“国食健字G140480”,生产厂家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健功能为“抗氧化,增强免疫力”。发布的广告内容却宣传“纳豆激酶”能治疗冠心病、心脏病以及高血压等疾病,只有药品才能治疗疾病,广告使用了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该电视台发布的“纳豆激酶”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四川省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了查处。
编辑:李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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