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将推行业主自交
2014-06-11 13:52: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6月11日消息(记者郑颖 包头台记者段科)从今年6月1号起,包头市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模式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代交”变为业主“自交”, 从源头上遏制维修资金被恶意挤占、挪用的违法行为。仍有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这笔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交。委托开发建设单位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然而现实情况却不乐观。
市住房保障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晋介绍: “房地产市场的不断扩张,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越来越大,有些企业就考虑使用这部分资金,整个小区都交了就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少则几百万多则几千万,这些钱是在交房领钥匙时就收了业主的了,一直到办产权才交到我们这儿。他们拖着不交,占用这笔资金。近些年老百姓的投诉越来越多。”
根据《包头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住房保障局决定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完全由业主自行交纳。从6月1号起,仍有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的,将依法查处。
编辑:李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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