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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在三年内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

2014-06-07 15:40:00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西安6月7日消息(记者雷恺)记者从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陕西省力争在三年内建成覆盖陕西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并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

    陕西省司法厅厅长乌永陶在会议上要求,陕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在市、县(区)公共服务场所设立法律服务中心,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开设法律服务窗口,市、县(区)要利用司法行政办公用房,统一在一层大厅建立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今年陕西省至少要有三分之一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机构,3年内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创新公共法律服务方式,整合司法行政内部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全面推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要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努力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强化法律服务质量意识,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便民利民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分类指导,示范带动,整体协同,促进资源共建共享;要切实强化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探索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关于“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陕西省司法厅组织陕西省司法厅各职能处室和陕西各市县司法局负责人召开了陕西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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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晓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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