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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推出机动车检验改革新政

2014-05-19 15: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海口5月19日消息(记者许云 通讯员周平虎)记者从海南省交警总队获悉,5月16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推进检验制度改革。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解车检难题,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加强检验监督管理、强化违规违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新举措,推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更加严格、规范,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加便捷、满意。其中,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举措海南已提前实现。

  其中,《意见》规定,严格执行政府部门不准经办检验机构等企业的规定,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等规定,公安、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海南于2004年起,检验机构全部实现了社会化经营。

  根据《意见》,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地市范围内机动车所有人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不得以城区、郊区、县市划分检验区域或者指定检验机构。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在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省(区、市),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任何委托检验手续。自2012年7月起,海南小型汽车、大货车陆续实现省内异地年检,年检不用再到车管所检验,只要携带完整的资料,选择就近的检测站便可以办理年检业务。

  《意见》还规定,强化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对检验机构已检验合格并出具了检验合格报告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通过远程审核、现场抽查、档案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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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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