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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原交通局长贪污受贿获刑十六年

2014-04-19 16:44  来源:中国广播网  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合肥4月19日消息(记者梁明星)安徽泗县原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贪污公款共计70多万元。日前,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的一审判决。

  2010年底至2011年初,张某指使泗县交通局县乡公路管理所所长胡某、泗县工程承包商姚某以维修泗县小黄河至娄桥路段为名,伪造虚假工程决算说明、安装工程费说明等材料,骗取国家工程款253843元。姚某领取并扣除10915.29元税款后,与胡某一起将余款242927.71元交给张某。张某从中拿出2.1万元交给胡某到市里送礼,拿出2.3万元交袁某购买灵璧石到省里送礼,余款198927.71元被其贪污。

  张某,1964年10月2日出生于泗县。2007年5月至2012年2月张某任泗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3月任泗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某在任泗县交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及工程款发放等过程中,收受现金、购物卡等合计7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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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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